在东北大平原的松花江畔,有一座美丽富饶的小城巴彦,在这方广袤的黑土地上,有一位默默奉献的法官,诠释着对巴彦的热爱、对百姓的真诚,她就是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巴彦人民法院兴隆法庭庭长刘春荣。
“一个基层法官,如果只会判案子,那百姓看到的就是一个官,看不到法。所以你必须要下去,走到他们中间去。”
作为人大代表,刘春荣始终牢记自己是人民的代表,人民的法官。当选以来,她自觉履行代表职责,广泛联系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牢记人大代表的光荣使命,践行着人民法官的公仆情怀,展现了巴彦儿女的时代风采,用自己的真情和汗水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称赞。
作为人大代表,刘春荣始终牢记自己是人民的代表,人民的法官。当选以来,她自觉履行代表职责,广泛联系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牢记人大代表的光荣使命,践行着人民法官的公仆情怀,展现了巴彦儿女的时代风采,用自己的真情和汗水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称赞。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刘春荣的脚步走遍了辖区的山山水水,饱含着她对故乡土地的热爱,让自己成了名副其实的“本地通”。随便说出一个小村屯的名字,她都可以告诉你这个小村屯的地理位置,风土人情,甚至还能说出几个村里的“名人”,凭着这份对家乡和父老乡亲的真情,不但赢得了好口碑,也为工作中化解矛盾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帮助。
2015年大年三十晚上,刘春荣正在和家人准备年夜饭,忽然接到了值班同事的电话,说法庭门口躺着一个老太太非要告自己的儿女,不给处理就不走。放下电话,她立即赶到法庭,表明身份后老人终于肯进屋说话,看着老人冻得只哆嗦,她和值班同事给老人倒上开水,买来吃的。在和老人的交谈中刘春荣了解到老人已82岁,有四个儿女,都住在一个村,她在儿女家轮流生活。可几个儿女都说她以前分配房子和土地处事不公,进而引发了家庭矛盾,这才导致老人大年夜到法庭起诉。了解情况后,刘春荣和同事立即驱车赶往大儿子家,并叫来其他三个子女。在子女和老人都充分表达想法后,她对老人的子女慑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她说,过去那么艰苦的岁月,老人家含辛茹苦把儿女抚养成人,如今生活富裕了,却为了争家产让老人在大年夜无家可归。孝心何在?良心何在?在刘春荣的批评教育下,四个子女痛哭流涕,向老人下跪认错。刘春荣当场让他们签订了赡养协议,一场家庭纠纷就此化解。在别人眼里,刘春荣承办的大都是邻里纠纷、家庭矛盾这样的“小案件”,但在刘春荣心中,百姓需求无小事;在老百姓的心中,小事方能见真情。
在二十八年的司法工作中,刘春荣始终把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办好案、快办案,年承担案件审理500余件。多年来,刘春荣的个人结案件数占巴彦法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20%,平均每天审理案件2.2件,案件调撤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她所承办的案件数量连续多年居全院审判人员第一。多次被省、市法院授予法院系统办案标兵荣誉称号,4次记个人三等功,2014年被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优秀法官荣誉称号,201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01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当选为哈尔滨市第二届“最美人民公仆”,当选黑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2017年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电视台、新浪网等多家媒体共同举办的“我最喜爱的好法官”评选活动,刘春荣光荣当选“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各地新闻媒体对此进行报道,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市政法委相继作出向刘春荣学习的决定,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刘春荣以其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尚的道德情操、过硬的业务素质、牢固的群众基础、朴素的生活作风、积极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党和人民的认可,用实际行动与家乡这片沃土一起奋力向前,践行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庄严承诺。
(巴彦县人大常委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