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伊始,按照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的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在认真分析人大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基础上,统筹谋划本届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布局,确立了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市委的领导之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有效履职,全力助推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力支持和保障“一府两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常规工作要扎实有效、重点工作要有所突破、代表作用要有所增强、机关建设要上新台阶的工作思路,明确了“精、准、深、实”的工作要求。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了常委会工作良好开局。全年审议法规草案6件,表决通过5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个,对4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专题询问2次、工作视察5次、专题调研1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7人(次)。
一、加强立法工作,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强化立法主导作用,突出立管用的法、立小而精的法、立特色鲜明的法。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适应城市治理法治化要求,加强城市管理立法。采取“一事一法”简易法规体例,制定城市道路限制交通若干规定,在立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着眼于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制定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厘清电梯安全责任主体的权利义务,明确电梯更新改造资金筹集渠道,解决了物业费与电梯费捆绑收费等问题。修改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明确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无偿使用制度,统一出租车经营权使用期限,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出台《关于对〈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七条适用问题的解释》,首次运用立法解释解决新旧法规过渡期的适用问题。对城市供水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夯实立法工作基础。制定立法条例、立法条例释义、立法工作规范、立法项目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度,规范立法工作内容,细化操作规程,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对现行有效的62部地方性法规实施效果进行专项评估,提出重新制定2部、修改30部、废止11部法规的意见,并列入后续立法计划。举办立法工作专题培训班,对人大、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和人大代表进行立法理论和立法实务培训,提升立法业务能力。举办全市立法知识竞赛,普及立法知识,引导公民积极参与立法。
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编制本届常委会立法规划,规划立法项目61个。加强立法前期调研论证,强化立法项目前端管控,提前介入法规草案起草。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专业优势,围绕松花江水源保护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开展立法调研。重视人大代表的立法建议,将两件代表议案列入立法计划,其中,城市道路限制交通若干规定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志愿者服务条例立法正在论证推进之中。
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突出重点、收拢拳头,紧扣目标、持续发力,正确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积极推进人大预算监督联网工作,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联网,初步实现预算支出实时查询。对市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人才发展资金和公交企业补贴等重点支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相关部门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完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对市财政局、文广新局、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推动相关部门整改问题132个,涉及金额57.11亿元,占全部违规资金的93.96%。围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开展调研,根据提出的意见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加大职工住房补贴预算安排,加快发放进度;完善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制度,调整健康体检费用标准,加强体检工作专业保障。
助力转方式调结构。深入开展行政许可“一法一例”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动产登记流程不合理、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不及时、企业网上申报不便捷等34个问题,督促相关部门逐一进行整改。听取审议“中国制造2025”哈尔滨行动计划进展情况工作报告,提出创新体制机制、推进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培育制造业立市项目等建议。组织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互联网+智能制造、环保产业发展、旅游产业项目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视察和专题调研,为发展民营经济、推进项目建设、优化产业结构献计出力。认真审议哈尔滨新区总体规划,提出完善新区对外开放平台、调整新区公共中心等九个方面具体建议,在规划修改中被全部采纳。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政府引进世界先进农机企业,投放800万元补贴秸秆收集和还田机械购置,在区、县(市)设立农机化专项资金。围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进行专题调研,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关注改善民生。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听取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报告,开展湿地管理保护工作调研。听取审议燃煤污染防治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提出加强燃煤管控、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快集中供热热源建设等意见,推动政府压实治理责任,改善空气质量。围绕养老服务工作进行专题询问,督促有关部门简化养老机构前置审批,及时发放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资金,推动养老服务发展。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完善监管体制、强化执法监督等建议,助力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听取审议棚户区改造工作报告,提出统筹规划改造项目、合理运作使用棚改资金、创新征收安置路径等建议。开展义务教育工作视察,市和区县两级财政设立专款,对全市2万余名班主任津贴发放给予保证。开展“七三一”旧址和金上京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专题调研,推动文化遗存保护。对分级诊疗、清真食品管理等工作组织专题调研,拓展民生工作普惠面。
维护公平正义。听取审议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报告,推动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配齐配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量,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视察市法院审判工作、市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对我市司法体制改革情况开展调研,推动“两院”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队伍履职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对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仲裁委员会案件裁决情况进行调研,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突出对涉及公民权利义务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全年备案规范性文件131件。首次启动被动审查,回应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对失业保险办法、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两部规章提出修改意见。
三、坚持依法依规和探索创新相结合,认真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围绕民主决策、依法任免,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水平。
积极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贯彻中办发10号文件精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机制研究,理清重大事项边界范围,为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奠定基础。作出《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提出完善执行行为规范体系和执行工作考评体系、健全和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等推动破解执行难题的措施和要求。审议批准市政府关于地铁3号线二期工程等市政重点工程占用一级保护地块等议案,保证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听取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市本级决算和2017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认真贯彻党委人事意图,合理调整任免范围,及时完成人事任免任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完成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的提名推荐工作。研究制定《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若干规定》,听取任命的“一府两院”人员年度履职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探索任免权与监督权的有效衔接。制定《哈尔滨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的适用范围、宣誓流程等相关要求,推进宪法宣誓工作向“一府两院”延伸,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完善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机制,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有利条件。
丰富代表活动。结合纪念代表法颁布实施25周年,组织开展“群策群力谋振兴,做好三篇大文章”主题实践活动,全市12800余名五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深入选区,向选民述职,征集意见建议2900余条。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联系制度,通过走访、座谈、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和“三查(察)”活动等方式,了解代表履职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协调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健全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加强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和代表考核工作,推进人大代表网络管理平台和人大代表之家建设。
加强代表培训。为提升新一届代表履职能力,采取多种形式举办4期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班,参训代表2000余人(次)。强化专业培训,分别在复旦大学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立法工作、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专题培训班,丰富代表履职专业知识,提升代表参与立法、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能力。
认真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常委会年度交办1068件建议,办结率达到85%,办理质量明显提高。借鉴省人大和外地人大经验,引进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第三方评估机制,尝试由第三方对连续提出得不到有效解决和办理效果不佳的建议进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加大重点建议督办力度,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利用立交桥下空间辟建公交停车场等建议,已经在市政府有关方面出台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推进中得到充分体现。
五、以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为常委会履职行权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龙江的两次重要讲话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作风整顿工作,认真整改担当精神不足、工作效率不高、联系群众不够紧密等突出问题。倡导找准角度,精选题目,不铺摊子、不贪大求洋;放下架子,深入基层,不摆场面、不走过场;讲真话,办实事,不做虚功、不刷存在感的工作风气,以作风建设成效促进常委会履职能力提升。
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常委会会议组织方式,采取确定重点审议议题和重点发言人、编发会议简报等措施,提升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健全完善专委会工作规则、与政府对口部门联系制度,更好发挥专委会作用。规范机关政务运行和服务保障流程,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上下联动,开展工作;总结五常人大工作创新经验,先后被新华社《内部参考》、《瞭望》等国家级媒体刊发,将“五常实践”推向全国视野,成为我市基层人大工作一张亮丽名片。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07件次。积极参与全市产业招商工作,引进大北农集团等4个项目,协议签约额5亿元。认真开展扶贫工作,常委会机关负责帮扶的32户贫困户,已脱贫24户。
各位代表!常委会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各区、县(市)人大鼎力支持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同全市振兴发展的要求相比,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立法主导作用有待加强;监督工作实效有待增强;代表履职平台有待完善;了解民意渠道有待拓展;工作作风有待改进。我们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发挥职能作用。
2018年的主要任务
党的十九大对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作出了战略部署,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的政治责任更加重大,承担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我们只有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心中有党,心中有民,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才能不负时代重托,不负使命所系!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的新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聚焦中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发挥代表作用,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着力提升人大工作的思想性、有效性,为奋力开创哈尔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振兴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全力推动经济发展。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找准人大工作切入点,把力量凝聚到打好“七个攻坚战”上来,推动全市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工作报告,围绕哈尔滨新区建设、国资国企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工作开展检查和调研,助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持续深入开展行政许可“一法一例”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执法检查,促进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听取审议健康扶贫工作报告并组织工作视察、专题询问,全力推进精准脱贫工作;开展畜产品北养南销专题调研,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围绕提高财政支出绩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规范预算管理等重点,进一步加强经常性预算监督。听取政府预算公开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政府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对财政预算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开展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决算审查中,突出对预算收入、支出绩效、资金结转结余情况、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务等内容的审查,提升预算决算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具备条件的区、县(市)开展参与式预算试点,培养典型,积累经验,逐步推开。
二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深厚的人民情怀,真诚的实际行动,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继续审议城市供水条例,修改城市绿化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规,对磨盘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完善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地保护地块名录,促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制定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开展城区道路交通工作专题询问,视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动相关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扎实推进法治建设。高擎社会主义法治旗帜,树立法治信仰,崇尚法治风尚,让法治成为社会最后一道最坚实、最可靠的屏障。更新立法理念,由注重维护公权向规范公权、保障私权和尊重人权并重转变,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开展对违法建设、中介组织管理、社会信用等领域的立法调研论证工作,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城市管理难题,推进诚信社会建设。研究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精神卫生条例,更加注重法治建设中的人文关怀。听取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条例等法规实施情况报告,集中修改城市河道管理条例、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法规,废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法规,保障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化改革。听取审议《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持续推进破解法院执行难问题。
四是更加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充分保障代表民主权力,切实增强代表执行职务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使人大工作富有生机,充满活力。完善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制度措施,提升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畅通代表意见建议表达和民意反映渠道。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现场授课与视频授课相结合,突出灵活性、专业性、针对性,全面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推进代表履职网络建设,加大代表之家建设力度,为代表充分履职打造平台和阵地。研究制定代表履职考核办法,探索对代表履职进行量化考核的有效方式。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和评估,提升办理工作实效。
五是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持续优化工作方式,使人大工作更务实、更接地气、更为精准、更有力度,着力形成进取向上、团结和谐、包容友善、清明高效的带有人大独特风格的机关风尚。加强对区、县(市)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进一步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我们阔步前行,新时代激励我们锐意进取,新征程鞭策我们奋勇争先。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探索、扎实工作,为推动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奋力谱写新时代哈尔滨全面振兴发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