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5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 2018年4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使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一、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1.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在党中央领导下,做好宪法修改相关工作,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全面体现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实践创新成果、制度创新成果。坚持把宪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修改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依法组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统筹做好与宪法相关的立法工作,通过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实施。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2.加强宪法监督。健全宪法监督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加强对备案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的审查工作,切实做好对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反馈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坚持并完善常委会按年度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制度。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3.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通过召开座谈会、新闻发布会、宣讲解读等形式,大力宣传宪法修正案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大力宣传宪法的精神、原则和核心要义。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活动,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丰富宪法宣传教育形式,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要原原本本读宪法、学宪法,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4.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落实党的十九大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
5.编制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兼顾、把握重点、科学谋划,编制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按程序报请党中央批准。按照党中央批准的立法规划和部署要求,统筹安排未来五年立法工作,提出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落实措施。适时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落实立法规划。
6.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修改好、完善好监察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涉及的相关法律修改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精神,做好实施机构改革方案涉及的相关立法修法工作。修改公务员法。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制定人民陪审员法,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提供法律支持。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修改刑事诉讼法。
7.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完善法律制度。加快民法典编纂工作,审议民法典各分编,强化对民事权利的保护。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乡村振兴方面的法律。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深化税收体制改革,制定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资源税法等,研究制定房地产税法,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电子商务法,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可持续发展。修改专利法,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制定外国投资法。
8.加强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法律制度建设。制定社区矫正法,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制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弘扬英雄烈士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修改海上交通安全法。
9.做好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相关工作。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立法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依法及时作出授权决定或者改革决定。对正在实施的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实践证明可行的,由有关方面及时依法提出修改或者制定有关法律的议案,适时安排审议,或结合相关立法工作统筹考虑。
10.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体制机制,健全立法论证、听证制度,积极开展立法协商,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做好法律案通过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工作,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增强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扎实做好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健全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继续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等,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11.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协同配合。实施好关于建立健全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等重要改革举措。有关部门起草的法律草案,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要提前介入,积极督促、推动有关方面抓紧工作。健全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共同做好法律配套规定督促工作机制。
12.做好与港澳基本法实施有关的工作。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加强基本法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引导港澳社会全面准确认识“一国两制”方针、宪法和基本法。跟踪研究基本法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继续做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本地立法的备案审查工作。
13.认真做好国际条约的决定批准工作。做好条约议案的审议工作,依法行使决定批准或加入国际条约的权力,为我国参与全球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三、切实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
14.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监督,保证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
15.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统计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防震减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围绕“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推动法律正确有效实施。
16.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构建现代农业体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入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17.加大对预算决算的监督力度。严格贯彻实施预算法,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17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7年中央决算;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围绕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做好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相关工作。持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18.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促进民族教育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19.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在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法律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研究处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推动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20.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
21.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结合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跟踪监督等方式方法,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探索完善质询机制,视情况适时推动质询工作开展。
22.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落实全国人大机关信访工作办法,进一步提高来信来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强对信访突出问题的分析研究,更好服务常委会立法和监督工作。
四、认真做好全国人大换届工作
23.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依法主持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指导、督促各选举单位做好代表选举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严明纪律规矩,确保全国人大代表选举风清气正、有序进行。严格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24.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换届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优化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
25.开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按照党中央批准的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全力以赴、缜密细致地做好大会的各项组织、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等法律案,顺利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依法认真组织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决定任命的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等进行宪法宣誓;持续推进大会会风会纪建设,展现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良好风貌。
五、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26.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落实和完善代表工作各项制度,不断推动代表工作完善发展,提升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27.加强新任代表履职学习。落实代表初任培训制度,组织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宪法及有关法律;通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代表审阅有关法律草案,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为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做好准备。精心安排代表履职学习,切实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
28.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完善议案审议机制,提升建议办理质量,增强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工作的实效。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与开展立法、监督等方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继续推动建议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
29.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建立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小组,加强和改进代表小组活动。认真组织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活动,加强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增强代表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规范化、机制化,推动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和评估、执法检查等活动常态化。做好定期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和征求意见工作,推动有关国家机关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30.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坚持和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确定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联系的全国人大代表,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和反映所直接联系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常委会更加密切有效地联系人大代表。
31.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和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充分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作用,丰富联系内容和形式,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32.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精神,加强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督促代表依法履职尽责,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推进和规范代表履职档案建设。
六、努力开创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新局面
33.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对外交往。贯彻落实党中央外交大政方针和总体部署,践行习近平外交思想,充分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深化议会交流与合作,着力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大外交行动成果和与外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增进政治互信,为深化双边经贸、人文、地方等领域合作提供良好政策和法治环境,为发展国家关系夯实社会和民意基础,为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34.发挥高层互访的引领作用。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全力做好委员长出访工作。统筹安排好委员长会议其他组成人员的外事活动。有重点地邀请主要大国和周边国家议会领导人访华,加强总体设计,丰富访问内容和形式。
35.不断完善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多维度的全国人大对外交往格局。完善交流机制格局,安排好与俄、美、日等大国和欧洲议会的机制交流活动,重点办好中俄议会合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中俄立法圆桌会议,安排好中美议会(参院)会议机制第七次会议,邀请更多美国会议员、助手访华。做好同重点周边国家、发展中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议会工作,全面参与议会多边交往。充分发挥地方人大作用,办好外国议会议员、官员研修班。
36.着力提升对外交往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结合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治国理政、法治建设等方面经验交流,统筹安排好赴国外立法调研考察活动。围绕国家核心利益,有针对性地做好与重点国家的议会交往工作,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37.抓好换届后外事工作的衔接和落实。加强外事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有关工作的负责人,加强沟通衔接,保证对外交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七、加强新形势下人大新闻舆论工作
38.充分发挥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作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始终坚持正确舆论方向,把人大新闻工作着力点聚焦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配合做好改革开放40周年相关宣传工作。
39.加大对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和履职情况开展宣传报道,精心组织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新闻报道,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展现中国风采;认真做好大会审议各项议案的宣传报道和解读工作。加强对立法规划计划和法律草案论证、起草、审议情况的宣传,做好常委会听取审议相关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进行专题询问等监督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对代表活动、代表履职的宣传报道,全面反映人大工作新进展新成效。
40.高度重视人大新闻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鼓励和支持主流媒体充分报道人大工作,办好报道人大工作的专刊、专栏、专版和专题节目,为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人大工作搭建平台、提供便利。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媒体传播方式,更加注重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积极占领人大工作网络舆论阵地,不断增强宣传的实际效果。
八、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41.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指导。继续加强与地方人大的工作联系,密切工作协同,开展工作交流,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42.加强对地方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指导。办好第24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加强对地方人大立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推动加快建立省级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推动地方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继续做好委托省级人大常委会检查有关法律实施情况工作。加强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指导。继续举办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完成新一轮全国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集中培训。
九、加强自身建设
4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中之重,联系人大工作实际,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和权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领方向、指导实践,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
44.推动全国人大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章,着力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请示报告的制度;加强常委会党组对常委会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的领导和工作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45.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完善和丰富常委会专题讲座,广泛学习各方面知识,切实提高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坚持求真务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摆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重视和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根据职能调整,为新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和更名后的专门委员会设置办事机构、配备工作力量,支持各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职、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
46.加强全国人大机关建设。全面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加强对制度执行的检查监督,强化制度约束,增强制度刚性。自觉接受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和指导,支持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和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全国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切实提高参谋服务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全国人大机关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47.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研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思想,组织开展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和阐释,加强宪法理论和实践研究,为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新贡献。(人民代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