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市城市供水条例》立法工作安排,为借鉴兄弟城市先进的供水管理经验,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福林带队赴沈阳、大连就供水管理体制、二次供水等情况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住建委及市供水集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在沈阳
调研组与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建委、水务局及水务集团相关领导座谈了解到,沈阳市是全国大城市中第一家由供水企业接管二次加压供水设施的城市。目前,沈阳市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区内供水工程已基本做到由水务集团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建设、运营和管理,建设资金由受益方与水务集团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协商解决。
2017年5月,沈阳市建委和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园区内供水工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范了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园区内供水工程费收费标准。
在老旧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移交方面,2016年8月,沈阳市政府下发了《沈阳市城乡结合部老旧住宅“三网”(供水、供气、供热)配套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区政府是“三网”配套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实行区长负责制,负责组织本地区“三网”配套改造工程的实施。
沈阳市二次供水统一管理工作起步较早,现已基本实现由水务集团对二次供水加压设施进行建设、运营和管理。
在大连
调研组与大连市人大常委会、水务局及水务集团相关领导座谈了解到,2002年大连市政府成立了二次供水泵站接收工作领导小组。
在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建设及移交方面,大连城市居民二次供水系统及加压泵站的建设,由市政府或开发商投资。
在老旧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移交方面,对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移交范围和时限、移交泵站应具备条件、泵站资产处理及人员安排原则、移交泵站程序和要求等都进行了明确规范。
在二次供水统一管理工作中,大连市政府财政补贴投入大,有效化解了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用不足、既有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等问题。
调研结束后,顾福林立即组织调研组成员对调研情况进行梳理总结。他指出,要充分借鉴两个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对二次供水管理能否采取统建统管的合法性进行科学论证,尽快提出符合我市市情的城市供水管理建议,为《哈尔滨市城市供水条例》的出台及条例可操作性的论证提供科学准确的借鉴依据。
(法制委员会6月6日供稿)